10月7日至11日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入秋以来第一次区域性PM2.5污染过程,随之而来的是,10月21日,山西省要求,“从2020年11月1日起,至2021年3月31日,对全省钢铁、有色、焦化、化工、建材(砖瓦、耐火、陶瓷、石灰、水泥熟料及粉磨站)、铸造等六大重点涉气行业企业,通过采取生产调控措施,实施错峰生产。”而在要求中提出——“被评定为A、B、B-级和引领性的企业,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工厂,不纳入错峰,该类企业在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自主减排措施。”
进入冬季,面对大气污染环境因素,全国多数省份均面对重度污染环境的挑战,近日纷纷下文要求重污染企业实行错峰生产,而与以往的要求不同的是,山西、河北、河南、辽宁等省份参照生态环境部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》,更加注重污染防治过程中的扶优去劣、除旧育新,加快过剩产能退出,推进先进大型钢铁项目建设,实施环保技术改造,从本质上提升相关行业的环保水平。
例如山西省发文鼓励钢铁行业通过成熟技术应用、工艺流程改进和管理水平提升等方式,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程,推动钢渣处置、粉尘回收等固废综合利用,不断提高燃气、蒸气、余热、余压等二次能源回收利用效率,有效降低吨钢综合能耗、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。”
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,也是污染排放的重点行业,在持续多年的生态环保政策措施引导约束下,生态环保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现,重点大中型企业节能减排绩效、绿色发展水平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,在钢铁行业向高质量发展的加速转型阶段,需继续发挥落后产能淘汰、超低排放改造、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、区域排放标准限值、法治监管等环保政策效力,推动实现行业经济与环境效益双赢。
而在众多约束和促进措施中,沃特节能认为,推动科技的力量,从源头降低钢铁产出的能源消耗比,推动绿色循环,是核心,更是必然,以技术为推动的生态环保,不仅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保证,更是重要加速器。
早在2018年,我国粗钢产能控制在9.85亿吨, 提前超额完成了2016年工信部所印发的 《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(2016— 2020年)》中产能利用率提高到80%以及控制粗钢产能达到10亿吨以内的目标,而随着目标的提前完成,并不意味着横亘在钢铁企业头顶的环境监督压力在减弱,而是更应该看到越来越多的钢铁企业,开始从自身出发,自我促进单位能耗的降低,在国家的层面,“十三五”期间,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投入不断增多,仅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就超过18743亿元,而在企业层面,例如获得中华环境奖的宝钢集团,仅仅“十三五”以来共计环保投入170亿元,吨钢环保投入达 177.04元,以动真格的方式推进固废循环利用,在冶金铁钢渣的开发利用领域形成了74项专利,用移动供热方式探索低温余热在社会范围内的综合利用,不但实现了企业的节能减排和成本下降,还将企业资源回馈社会,实现了钢厂与城市的有机融合。
2018年 5月,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征求《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 稿)》意见的函,制定了超低排放限值,基本形成我国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的三级排放标准,且排放标准逐级加严,倒逼钢铁行业环保技术水平不断提升。通过国际对标发现,我国钢铁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普遍与美国、欧盟标准相当,严于日本、印度等国家,超低排放限值则更为严格,而近年来更加严格的环保法令不断出台,这也意味着,常态化的绿色要求已成必然,钢铁企业如何平衡环保红线与企业受益,不仅需要紧盯政策的走向,更需要自我加码,在技术、节能、循环等多种方式上,找寻更为健康的发展空间。